根据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》,经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2016年6月20日会议对任璐璐等42位学位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议、评定、无记名投票,决定授予任璐璐等42位同学硕士学位,具体名单如下:
授予:任璐璐、冷成英、陈戈、刘东、张磊、李亚、戢琨、楼世元、胡正天、龚广云、陈铭、谭小示、叶锐经济学硕士学位。
授予:游伟、黄娴雅、周泽妤、潘以明、章心蕾、赖丽娟、李朋飞、高辉、王陶钧、刘晨、谢丹、朱言歌、胡晨、赵欢、魏煦琰、叶钰剑、李琼鹏法学硕士学位。
授予:段振华、周学新、王汉东、陈泽明、罗丹、王谷、熊栋梁史学硕士学位。
授予:王睿、韩海燕、乔治、王强、易文迪管理学硕士学位。
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