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》专题研究
【编者按】 《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》是湖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行动纲领,是先行区建设的总体设计和战略框架。自2023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该纲要以来,我院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究,形成了系列成果,今起在院网“潮头先声”专栏陆续刊出,以飨读者。
《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》把“流域综合治理”作为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基础,高度契合湖北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,是解决流域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,是探索践行中国式现代化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。
一、标定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大框架、大逻辑、大原则
一是流域治理体现了千户之省的政治当担。湖北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重要生态屏障,确保“一江清水东流”“一库净水北送”是湖北的政治责任。《规划纲要》对推动湖北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具有提纲挈领、纲举目张的作用,标定了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大框架。二是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,不断探索符合湖北实际的现代化路径的大逻辑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探索性事业”。以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四化同步发展,就是始终把握“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”,探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“湖北路径”。三是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,以四化同步为路径体现了湖北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大原则。着力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新发展理念,坚持系统观念,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原则,结合湖北实际,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。
二、流域综合治理与四化同步的理论内涵与逻辑阐释
一是深刻把握流域综合治理与四化同步的关系。把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四化同步发展的基础,是充分立足湖北省情现实的。水是湖北最大的资源禀赋,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是湖北的基本安全底线,在保证水安全的基础上,顺“水”推舟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空间发展布局相适应、相统一。二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是树牢底线思维,保持战略定力的逻辑阐释。流域综合治理要筑牢安全底线,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,紧扣省情,完善支撑体系,为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注入不竭动能。三是以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是践行系统观、统筹观、协同观的重要体现。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流域综合治理,保障流域生态安全;把流域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,强化源头控制与科学统筹治理;打破行政区划和利益壁垒,形成流域协同治理的合力。
三、在流域综合治理中统筹推进四化同步的理论遵循
一是突出流域统筹的治理模式。从流域自然—社会—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平衡角度合理处理人水关系、人地关系、人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,把流域水安全、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、人民福祉相结合,形成完整的、有机融合的多要素综合治理模式。二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治理手段。流域综合治理需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。流域水系统综合治理需顺应流域水循环规律,合理保护、修复、开发、利用自然资源,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,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。三是强调多目标动态平衡的治理目标。流域内自然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要素紧密关联,共同构成了自然—社会—经济复合生态系统。多目标动态平衡是在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结合流域自身特征,在水安全、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、水景观、水文化等治理目标之间寻求流域最优解,通过多元主体协同治理,实现流域内人口、资源、环境相均衡,经济、社会、生态效益相统一。